廣西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
發布者:廣西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8-11-22 11:58
廣西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
(2017年4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切實保證和增強共青團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加強對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的管理和指導,推動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廣泛、深入、生動、持續開展,發揮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各行各業改革發展、服務職業青年成長成才的積極作用,根據全國《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結合廣西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二、青年文明號(英文名稱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中創建并經過活動組織管理部門認定的,體現高度職業文明、創造一流工作業績的青年集體。
三、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以促進職業青年發展和職業文明進步為根本功能,以各行各業一線青年集體為創建主體,以服務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為爭創目標,以實施科學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類崗位創新創效創優活動為基本手段,在實踐中培育政治素質好、職業道德好、職業技能好、工作作風好、崗位業績好的五好先進集體和培養青年人才的群眾性創建活動。
四、青年文明號以 “敬業、協作、創優、奉獻”為共同精神理念,落實于集體成員的思想行動,創建的全部過程和示范效益中。敬業,即恪守職業道德、掌握過硬本領、體現職業精神;協作,即具有集體觀念,互幫互愛互促,工作協同默契,團隊戰斗力強;創優,即共同追求進步,矢志爭創一流、善于創新創造;奉獻,即思想覺悟高,勇擔重任、竭誠為民、傳播社會正能量。
五、青年文明號分為全國、自治區、市、縣(區)四個級別(行業、系統、企業可參照設立相應級別)。
第二章 基本條件和創建措施
六、青年文明號是以青年為創建主體,建制保持穩定的工作集體(班組、車間、廠站、科室等),人數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歲以下青年人數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過40周歲的集體負責人擔任號長,中國國籍人員占集體人數60%以上,且主要負責人為中國國籍。符合上述條件規模較小的單位可整體參與創建?;緲藴适牵?span>
1. 集體成員政治素質好、大局意識強、工作作風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行業、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積極響應和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方針,群眾評價和社會信譽好。
2. 集體成員敬業愛崗、技能過硬,在本職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專業素質、文明素養;團隊的戰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精神風貌好。
3. 集體創建活動深入扎實,活動內涵豐富、青年參與廣泛、集體氛圍濃厚。創建活動在創新創效、優質服務、基層管理等方面創造了先進經驗,為發現、培養、使用青年人才創造了良好環境;為傳播社會正能量、建設行業文化發揮了積極作用。
4. 集體共青團或青年工作的組織健全、工作活躍,為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駐在地在國外的集體,靈活有效地開展共青團和青年工作。
5. 集體在本行業(系統)、本地區同層級創建集體中有較強的示范性、代表性、影響力。
6. 青年文明號創建集體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以街道、鄉鎮(村屯)為單元,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與聯系單元積極開展結對幫扶、志愿服務、倡導新風、節能環保等活動,充分發揮青年文明號的組織職能優勢,形成社會功能。如確實難以開展結對幫扶共建的,原則上,每年應參與公益活動不少于3次。
七、執行“亮標識、亮承諾、亮監督”制度。已獲得榮譽稱號的集體,將獎牌懸掛在崗位現場或網站醒目位置。尚未獲得榮譽稱號的集體,將創建標識懸掛在崗位現場或網站醒目位置。集體需在對外窗口公開服務承諾、成員身份、監督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八、落實創建活動的基本規范。集體所在單位應建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集體上一級單位或部門的主要領導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加強組織動員、優化內外環境、提供必要保障;根據集體所創層級的青年文明號標準,制定切合實際、適度領先、責任到人的創建目標、創建任務、創建計劃,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建立創建工作臺賬,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記錄創建過程;建立自查自評機制,定期對標檢查,不斷提高創建質量。
九、培育有形有效的創建載體。圍繞中心工作和創建任務,根據青年的需求和特點,培育思想教育、技能提升、創新創效、優質服務等創建載體,注重載體的有形化、生動性、實效性,調動青年主動性創造性。及時鞏固和深化創建成果。
十、擴大創建工作的社會效益。加強行業內外創建工作的交流互鑒。積極利用集體對外平臺,向社會展示本行業本企業文化、宣傳政策法律法規、普及生活常識和科學知識等;發揮集體專業優勢和人才優勢,開展網絡文明倡導、為民公益服務等,以具體行動弘揚職業文明、服務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和諧。
第三章 評選辦法和要求
十一、青年文明號評選應以本層級或本行業青年文明號的創建標準和考評規范為遵循。兩者應緊密銜接、定性與定量結合、體現高于一般的原則,應綜合考慮職業標準、行業要求、社會評價、共青團和青年工作等要素。鼓勵專業機構參與標準制定和考評工作。
十二、青年文明號評選應堅持從嚴從優原則,同時兼顧不同行業(系統)和區域的工作實際,體現廣泛性、把握平衡度。應嚴把審核標準,通過實地考察、征詢第三方意見、查閱臺賬等手段,確保信息真實;應健全評選流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操作環節;應建立競優機制,鼓勵施行末位淘汰、公開評議、差額票選等辦法。
十三、青年文明號評選施行社會公示制,采取申報單位自行公示和活動管理部門集中公示結合的方式,利用線上或線下對外平臺進行發布。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十四、青年文明號評選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創建、逐級評選的辦法進行,參評市級及以上青年文明號需首先獲得下一級青年文明號稱號。兩年為一個創建評選周期,雙數年度評選表彰。雙數年度的3月底前完成上一創建評選周期的申報、審核和命名工作。原則上,獲得市級青年文明號2年以上的青年集體,才有資格申報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
十五、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施行屆次評選制和創建報備制,兩年為一個創建周期,單數年創建報備,雙數年評選表彰。集體需在屆次初期,按歸口原則向活動管理機構提交創建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的報備申請,審核通過后方可成為創建集體,納入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參評范圍。
十六、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的產生,須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地市團組織共同做好集體考察、遴選、推報等工作。聯合共青團區委開展全行業(系統)創建活動的行業(系統),以行業主管部門為主并會同地市團組織考察,原則上由行業歸口推報;未開展全行業(系統)創建活動的行業或領域,以地市團組織為主組織實施開展相關工作,由地市團組織歸口推報;地市團組織確因工作實際需要推報行業集體的,須與行業主管部門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按照規定程序和條件推報,交叉推報比例不得超過地市分配名額的20%。
十七、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建立特別推薦機制,對在本行業和本地區作出突出貢獻、充分體現青年文明號時代精神、且符合自治區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工作導向的典型集體,采取少量特別推薦的辦法,適當放寬曾獲青年文明號層級要求,無需提前報備。
第四章 命名和認定
十八、獲得青年文明號稱號的集體,由相應活動組織管理部門下發文件命名,授予青年文明號牌匾。命名單位和集體所在單位應采取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的辦法,在項目支持、政策傾斜、工資獎金、提拔使用、推優薦才等方面,對青年文明號和集體成員制定并落實有力的獎勵政策。鼓勵對持續創建和多次命名的青年文明號給予更大力度獎勵。
十九、應將青年文明號作為培養青年人才的陣地,力爭將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納入本行業本地方的人才工作體系、青年工作體系,大力培養青年文明號號長和青年骨干,為其他集體成員到青年文明號掛職、鍛煉提供機會。
二十、各級青年文明號活動組織管理部門可在表彰青年文明號的同時,表彰在組織開展青年文明號活動中業績突出的管理單位和個人。
二十一、各級活動管理部門應大力宣傳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中先進經驗、事跡、個人,發揮榜樣帶動作用,營造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青年的奮進動力。
第五章 管理規范和要求
二十二、共青團廣西區委、自治區各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共同組成的廣西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是全區青年文明號活動的組織管理機構,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共青團廣西區委青年發展部。各市、縣應參照設立組委會、領導小組等相應組織機構。
二十三、各級活動組織管理機構應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創建工作的系統推動,重視對集體的直接聯系指導。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地市團組織應發揮各自優勢、健全協作機制,在政策制定、活動開展、日常管理、監督考察、工作宣傳等方面形成合力。
二十四、建立青年文明號培訓交流機制。定期舉辦青年文明號負責人培訓班,搭建青年文明號互訪互學、互查互評、共建聯創等平臺, 促進青年文明號集體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五、完善青年文明號活動的管理規范。明確管理權責、操作流程、工作標準,建立管理工作臺賬,提高信息化水平,促進管理規范化、常態化、精細化、效能化。每年12月底前,各級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本級別青年文明號集體的名單報上一級活動組委會(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十六、建立青年文明號日常監督機制。逐級組建社會監督隊伍、搭建社會監督平臺、及時處理社會投訴。各級活動監督機制的建設和運行,接受上級活動管理機構的指導監督,可在上級活動管理機構的授權下開展相關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代為執行。
二十七、建立督查整改機制?;顒庸芾聿块T應加強日常監督,并嚴肅自身監督行為。對確實存在以下問題的青年文明號集體或創建集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見。
1. 經活動管理機構調查,或經媒體曝光或群眾檢舉,發現集體的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的。
2. 半年內不開展創建工作的;創建態度消極被動的;創建工作質量嚴重下滑的。
3. 青年文明號服務承諾未能兌現,社會評價不佳,或未能達到其他創建基本要求的。
二十八、嚴格執行資格撤銷規定。發生以下任一情況的青年文明號集體和創建集體,由原命名單位撤銷其青年文明號稱號并摘除其青年文明號牌匾;或取消其當屆創建資格。對撤銷稱號的集體,原命名單位應面向社會公告。
1. 集體中存在違法、違紀現象或違法、違紀人員。
2. 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工作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引發社會惡性事件。
3. 長期存在第二十七條所列問題,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
4. 集體的申報情況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二十九、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各市級團組織應加強對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集體的日常監督。發現需撤銷稱號的集體,須向組委會辦公室提交撤號建議或撤號說明,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
三十、執行免除青年文明號稱號的規定。集體自然條件發生以下任一情況,由原命名單位免除其青年文明號稱號,允許其保留青年文明號牌匾,但不得在公共場所懸掛。集體名稱發生變化,但未發生以下情況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1. 原集體的建制撤銷。
2. 集體成員一年內或一次性變動比例超過50%。
3. 其他不符合青年文明號自然條件的。
三十一、青年文明號活動的牌匾、LOGO、精神理念等品牌要素必須統一、規范。牌匾(包括電子牌匾)由命名單位制發,區分為中英文兩個體例。駐在地在中國的集體,只使用中文體例。制作標準是:
1. 材料:銅板底。
2. 字體和字號:中文版標準為“青年文明號”,統一使用江澤民同志的題字,字號為451;年度及落款為黑體字,字號為125,年度為阿拉伯數字;落款單位排序為團組織在左、行業部門在右、居同一行。
英文版標準為“Youth Model Unit Award”統一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字號為451,年度及落款為黑體字,落款單位為“All China Youth Federation”字號為125。
3. 字體顏色:“青年文明號”為紅色,其余字體為黑色。
4. 版面布局:“青年文明號”題字居中,年度居于牌匾左上角,落款單位居于牌匾右下角。
5. 牌匾尺寸:全國級為650mm×400mm,?。ú浚┘墳?span>560mm×350mm,地市級及以下為480mm×300mm。
6. 各命名單位可在青年文明號牌匾上刻印二維碼,與牌匾文字內容保持一定距離,并按“一牌一碼”管理。
三十二、青年文明號活動標識見“標識圖樣”。標識中“Y”是英文“青年(youth)”的第一個字母,代表青年;“Y”的復線代表青年集體。整個標識意為成長在中華廣闊大地上的廣大青年集體在創建青年文明號的實踐中,用青春、熱情和雙手提供優質服務,創新創效創優,真情奉獻社會,以實際行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貢獻。顏色:“青年文明號(江澤民同志手跡)”字體及下方圓內區域為紅色(色標M100+Y100),“Y”及“Y”的復線為白色, 其他為綠色(色標Y100+ C50)。(標識圖樣附后)
三十三、青年文明號的題字(江澤民同志手跡)和標識圖樣,由全國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專有對該題字和標識圖樣的所有權、使用權、解釋權,并授權各級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領導小組)使用。青年文明號題字和標識圖樣的使用范圍:青年文明號牌匾、會標、證件、證書的制作;青年文明號活動宣傳載體,如印刷品、宣傳畫(冊)、視頻;青年文明號集體工作現場和成員佩戴的工作標志;青年文明號官方網絡平臺。
三十四、青年文明號題字和標識圖樣不得用于商業性活動,青年文明號牌匾只可在所授予集體的工作場所對外懸掛,不得私自復制,不得隨意放置。
三十五、青年文明號集體應認真保管青年文明號牌匾,保持牌匾文字清晰、完整清潔,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命名單位,由命名單位收回后重新發放;丟失一般不予補發。
第六章 附則
三十六、市級及以下青年文明號活動組織管理機構可根據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或修訂本行業(系統)、本地區青年文明號管理細則,并報上一級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備案。
三十七、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歸廣西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三十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青年文明號標識圖樣)